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两个健康”,认真落实省、市、区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按照区委主要领导“严、细、深、实、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双同双提”活动工作成效,提升精准服务企业水平,积极构建民营经济人士“点单”、活动中心“派单”、职能单位“接单”、民营企业“评单”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助企服务常态化、诉求办理机制化、问题解决实效化,规范有关工作流程和标准,特制定本机制。
一是问题收集。活动办、各成员单位要通过企业微信群、12345热线、民营企业诉求响应平台、5G智慧平台、区政务中心“有诉即办”窗口、企业走访等途径深入细致收集问题,注重到企业一线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镇办、各主要涉企服务部门于每月15号和30号将《企业征求意见问题汇总表》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活动办,同时报送企业问题单表,没有问题要“零上报”。各成员单位要定期面向企业问题发送问题征集表,发动单位职工积极转发红旗统战公众号发布的企业问题“码上诉求”征集链接,为企业提供全天候、常态化的诉求直达渠道。在关注规上企业、龙头企业同时,各镇(街道)、区市场监管局等各部门要着重关注我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问题筛选。活动办要第一时间与发改委营商办共同对企业反馈的问题进行筛选审核、梳理分类,甄别共性问题、个性问题,并将反馈问题分为办理类、协调类、建议类和咨询类事项。办理类事项按照财政税费类、金融信贷类、产业扶持类、要素保障类等类别进行汇总,围绕重大部署落地、重点工作推进、产业发展难点、企业实际需求等方面把控交办问题的质量。协调类事项按照涉法涉诉、民事纠纷、金融信贷类等方面转交给相关单位。建议类事项由活动办通过平台推送到相关单位,承办单位及时向企业反馈并针对建议事项进行改进。
三是问题交办。收到企业提交的问题后,活动办要按问题类别3天内向有关部门发送《交办问题清单》,交办单位须在收到《交办问题清单》3天内,将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的反馈台账扫描件发送到活动办邮箱hqqtxkth@126.com。
四是问题反馈。问题交办后,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13710”标准在规定期限内解决,做到当天研究部署,3天内向活动办初步反馈处理情况。如果无法在7天内落实解决,每2周需要向活动办报送问题处理进展情况。问题办结后责任单位要及时向活动办上报结果并提供相关资料。如果问题超出职权,责任单位需及时向其对应的市直部门反映并做好跟踪服务,同时向企业负责人做出解释,取得企业负责人的理解;责任单位需7天内向活动办反馈市直部门的答复结果。
五是问题督办。如果问题复杂,责任单位1个月内无法解决,责任单位需递交《问题办理延期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报活动办,同时问题将移交区委、区政府督查局,责任单位需要提出解决方案,明确完成期限,并按照方案抓推进、抓落实,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将按照“13710”工作制度负责跟踪督办,限时办理完毕。活动办将加强与督查局配合,对一些推进速度慢的单位及时提醒,联合督导,督促责任单位加快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六是问题回访。活动办负责问题解决情况的调度督导、定期回访,恳请企业家对诉求办理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在回访调研中,按照企业所属区域、所处行业视情邀请有关部门共同参与。活动办将对承办单位响应率、办结率、满意率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对问题解决不彻底、不到位、企业不满意的予以通报。
七是会商机制。建立牵头部门组织会商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对接,对较为复杂疑难事项由牵头部门第一时间组织召集会议,邀请相关部门参加进行专题研究、现场研究,活动办做好必要协调。涉企事项的办理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各方合力推动解决。
八是信息报送机制。涉及交办问题的单位,问题办理过程中,要及时在工作群反映工作动态,附上图片,同时要注重收集挖掘先进经验及时上报信息。办理结束后,在上报办理结果的同时,须上报一篇问题办理过程的信息,内容主要突出在问题解决中的先进事迹和做法。活动办将不定期宣传各地各部门在惠企服务方面的新举措、新成效,营造舆论氛围,不断提升民营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向社会展示我区良好营商环境。
来源:新乡市红旗区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