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新乡县工商联联合县司法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专题培训,邀请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天同(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剑英进行授课。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王轸,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李恒,开发区、各乡镇、各职能部门以及县域“四上”民营企业代表等共计400多人参加培训。
赵剑英以“共筑法治基石 激发民企活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解读”为题,从“时代背景与立法意义、制度措施概览、重点条款解读”三个方面全面系统地解析了相关法律条款,并结合典型案例,阐述了法律刚柔并济的治理逻辑,筑牢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根基。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学习进一步明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会后将系统开展学习研讨,切实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更大决心、更实举措、更优服务推动民营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
来源:新乡市工商联